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,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,由此引起纠纷。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,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,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。
多样化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,纠纷内容多种多样,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,例如,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方面也会有纠纷,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分支机构,本没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却签订了合同,一旦该方法违约但无力承担债务时,必须、也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来承担责任。如果该法人不愿意,则纠纷就会产生。再如,双方口头协商订立了合同,在履行过程中因对原先协商的某一条款理解不一致,因口头无书面证明,纠纷遂起等等。

林东阳律师简介
林东阳,中共党员,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,法学学士学位。曾就职于南京军区空军、东部战区空军法律顾问处,军队律师,在部队期间荣立二等功一次,三等功三次。转业后在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、合伙人,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。现任福建省律师协会规则委员会委员,莆田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,莆田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,莆田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,莆田市律师协会公司与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,中共福建律海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。拥有专业扎实的法学知识,丰富的办案经验。擅长法律服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民间借贷纠纷、公司与金融保险领域纠纷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、劳动工伤争议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、继承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