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酒驾女被逼全裸受检
日前,台北市一名26岁的林姓女子由于酒驾被警方抄获,但是当林姓女子被带到警局后竟被要求全裸受检。林姓女子以为,自己遭到严峻凌辱,现已向地检署提出控诉。
据悉,林姓女子12日清晨进警局后遭女警要求脱光衣物查看,她质疑“有必要这样吗?”女警却坚持按照规则,最终她只能全裸受检,感觉遭到严峻凌辱。对此警方解说,由于曾发作搜身不细心,让犯罪嫌疑人带着毒品或刀械的事例,才会严厉进行搜寻,并没有违法景象。
当事人
林女指控,当天她穿戴一件连身、没有口袋的长裙,被带进北市警松山分局留置室前,合作女警脱衣查看,没想到对方却要求她连内衣裤都脱掉,让她又为难又冤枉,但由于女警坚决是官样文章,她只好忍辱一丝不挂地承受查看。
警方则解说,女警是按照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则进行搜身,并且由于林女是酒驾者,员警根据《维护管制准则》严厉履行,并没有违法之虞,但假如形成当事人不舒服,会再针对法律技巧的份额准则进行改进。
据悉,该女警曾表明,由于从前发作多起搜身查看不细心,让犯罪嫌疑人带着毒品或刀械进入地检署、法院,趁机自伤乃至自杀的事例,为了避免憾事再次发作,她才会强硬彻底地履行查看。
现在,地方法院已受理了该起案子,女警的行为是否契合合理作业程序,法院方面表明正在进一步查询傍边。